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債編總論二
Civil Code-general Provisions of Obligations (Ⅱ) 
開課學期
107-1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陳聰富 
課號
LAW2069 
課程識別碼
A01 27140 
班次
02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2311 
備註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學生請選「A41M0160民法債編總論二」。與債總一連貫,不得換班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71LAW2069_02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1. 解釋債之通則內法定之債 (172-198) 之規範內容。
2. 會儘量提供實例來助修課生暸解法定之債的理論。
3. 本課程內容重視傳達基礎概念、體系及理論架構。
4. 在相關之處,會提供比較法觀點來開拓國際視野。
5. 以爭點為主講授,並不涵蓋教科書內的所有內容。 

課程目標
1. 協助修課生掌握債法法定之債的概念、理念,以及其適用方法。
2. 法定之債術語艱澀,希望能以精簡扼要的方式,協助學生理解。
3. 多提供比較法視野,提昇修課生之思維能力多元化以及國際化。 
課程要求
無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陳聰富,侵權行為法原理(元照出版公司)
王澤鑑, 侵權行為、王澤鑑, 不當得利、王澤鑑, 債法原理 (僅參考「無因管理」)
孫森焱,民法債編總論(上)
邱聰智,新訂民法債編通則(上)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2  侵權行為法的基本概念、侵權行為法的規範模式 
第2週
9/19  加害行為、權利之侵害:人格權 
第3週
9/26  權利之侵害:身分權、物權、債權 
第4週
10/03  純粹經濟上損失: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分界 
第5週
10/10  純粹經濟上損失:典型案例 
第6週
10/17  故意或過失、注意義務之範圍 
第7週
10/24  注意義務之違反、醫療事故之過失判定 
第8週
10/31  違法性:與過失概念的區別 
第9週
11/07  違法性的判斷 
第10週
11/14  事實上因果關係 
第11週
11/21  法律上因果關係 
第12週
11/28  損害與損害賠償 
第13週
12/05  損害賠償的調整與連帶債務 
第14週
12/12 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:給付型不當得利 
第15週
12/19 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:非給付型不當得利 
第16週
12/26  不當得利的法律效果 
第17週
1/02  無因管理